close

  楚天金報訊 圖為:光谷高新二路附近的佳源花都小區內旅館林立
  □文/本報記者餘魯西 李曉璐 實習生龔雨田 圖/本報記者鄒斌 實習生塗少娜
  日前,省工商局發佈《湖北省市場主體住所(經營場所)禁設區域清單》,規定武漢市內餐飲、加工、娛樂、賓館等不得開設在住宅樓內。而記者探訪發現,在武漢市不少小區,住宅樓內旅館並不鮮見,不少甚至未辦營業執照,這些已有的旅館該如何處理?
  探訪
  一小區住宅樓內開了5家旅館
  昨日,記者來到位於徐東商圈附近的金銀島花園小區,還未進小區,就在大門口看到懸掛的“住宿”醒目招牌。進入小區,道路兩旁、居民樓外牆上,“住宿”、“電腦房”等各式燈牌比比皆是。僅在小區主幹道兩旁的住宅樓一樓,就開了4家旅館。繞到小區住宅樓內,還有1家旅館招牌上寫著“住宿請上二樓”。
  記者以住客身份,走進一家住宅樓1樓的旅館,發現房子被隔成了若干個面積約五六平米的小房間,除去房內隔出的衛生間,基本上可以說“進門就上床,下床就出門”,旅館過道窄得只能容下一人走過。老闆介紹,客房分為單人間和雙人間,價格從70元到90元一天不等。旅館牆上只懸掛了衛生許可證,而營業執照卻不見蹤影,老闆稱,“這種小店不需要營業執照”。
  在鄰近的徐東村小區,住宅樓內也有類似的小旅館。其中一家的老闆租下住宅樓一二樓,隔成近20個房間,從雙人間、電腦房到單人間一應俱全。普通單人間一天約70元,最便宜的只要30元。該老闆表示,如果長住普通單人間可1800元一個月出租。
  據觀察,在這些小旅館住宿的多是外來務工人員。
  影響
  10位市民有7人擔心安全隱患
  “這些小旅館價格很便宜,不知道是不是正規的,入住的人情況背景很複雜。”家住金銀島花園的倪先生說,有一次凌晨2點回家,看到一輛外地號牌的越野車開進小區後,車內一群年輕人在小區內大聲喧嘩,滿身酒氣,住進樓下一家旅館。
  該小區另一位居民說,這些旅館打著免費停車的招牌,使小區本來就緊張的車位經常被占用,導致業主沒地方停車。他跟小區保安反映過多次,保安都說管不了。
  一位居民反映,他所住的單元樓有門禁,但是自從樓下開了一家旅館後,鐵門就再也沒有關過,感覺很不安全。
  在武漢站附近的白馬馨居小區內,也有不少開在住宅樓裡面的小旅館。居民饒先生介紹,小區是還建小區,有些人把房子租給別人做經營,這些小旅館很多都沒有營業執照,“進出人員很多,魚龍混雜,怕有安全隱患”。
  記者隨機採訪了10位市民,針對小區住宅樓內開設旅館的現象,其中有7位對安全隱患尤為擔憂,部分市民也表示擔心存在擾民影響其正常生活。
  探因
  政府人士坦承低收入者需要廉價住宿
  對於小區小旅館扎堆的情況,金銀島花園小區物業人士表示,小區開發商將這些住宅一樓房屋作為門面出售,不少小旅館的老闆是房主,因此他們也無權干涉。
  靠近繁華商圈、廉價的租金,成為吸引這些小旅館開進住宅樓的主要因素。徐東商圈一家地產中介負責人高先生說,一個約百平米的臨街店鋪每月租金要上萬元,而同地段一套一百多平米的租房每月租金還不到它的三分之一。
  一位市民算了筆賬,她家房子150平米,對外出租的話,每月可收入3000餘元,如果改成小旅館,隔成8間房,每間房一天收80元,若按50%入住率計算,月收入9600元,相當於租房收入的3倍。
  那麼,住宿者又為什麼要選擇這樣的小旅館呢?今年20歲的朱麗華(化名)住在一住宅樓內開的小旅館中,小朱告訴記者,她老家在荊州,這個月剛剛來漢找工作,還沒確定上班地方,目前暫時和朋友一起租了一個雙人間,80元一天,“沒辦法,正規賓館住不起,只有找這種小旅館,配套齊全交通方便,最主要是便宜”。
  對此,洪山區相關職能部門人士無奈表示,現在城中村拆遷了很多,部分低收入人群在城市中需要這種廉價的住宿,所以近兩年群租現象越發突出,“禁而難止,只能疏堵結合”。
  回應
  下月底前旅店式出租屋招牌須拆除
  昨日,記者聯繫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,相關負責人表示,房管部門負責指導督促物業落實違建、噪聲油煙擾民、“膠囊房”等問題的巡查發現、及時勸阻和報告工作。如開在住宅樓內的旅館改變原有房屋結構,將勸阻其停止對房屋安全結構的破壞,整治工作由綜治部門牽頭,聯動相關職能部門一起執法。
  洪山區綜治辦工作人員說,對於家用住宅搭建隔斷出租的群租問題,目前各個街道辦都在摸排情況和宣傳法規,前期責令限期整改,整改不落實的將強制拆除。
  昨日下午,就記者反映的情況,工作人員反饋,已經通知該區街道辦,將同公安部門一起調查核實併進行整改。
  據悉,經營酒店需獲得《消防安全合格鑒定書》、《特種行業許可證》、《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》、《營業執照》、《稅務登記證》等。工商部門人士表示,多數開在住宅樓內的旅館屬於無證經營,對於此類情況可向工商舉報,工商將聯合前置審批單位對其進行查處。
  記者獲悉,11月26日起,武漢市開展星級以下賓館“規範有證、取締無證”專項行動,12月31日之前對照文明城市創建的標準,將對不符合辦證條件的無證小旅館停業整頓取締,公安部門同區工商、街道、城管等部門,聯合對轄區內不符合辦證條件的無證小旅館開展集中清理,對旅店式出租屋逐家上門開展檢查,凡發現含有“旅館”、“旅店”、“旅社”、“招待所”等字樣的招牌,要監督業主進行拆除,拒不執行的,依法予以取締。
  (原標題:小區旅館 禁而難止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ahamzbjhj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